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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和管理体制的调整变革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我国供用电构成和用电负荷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通过几年来的现场调查分析和研究探讨后,我们认为,“低压非大工业”用户计费电能表及其简单制电价,已不能够继续作为全面正确计量和公平合理收费的依据,必须对其进行改革。为此,我们提出采用双费率视在电能表、最大需用容量视在电能表和实行双费率综合电价、新两部制综合电价等改革举措,与大家商榷。
1、 低压非大工业”用户用电情况剖析
所谓“低压非大工业”用户系统供电电压不满1000V,变压器容量在100kVA以下或电动机功率在100kW以下的非工业、普通工业、商业、农业生产排灌、非居民照明和居民生活等6个分类用户的统称。
20世纪70年代以前,“低压非大工业”用户中居民生活用电负荷主要是照明用白炽灯,不但用电量少而且负荷性质基本是纯电阻性(COSф≈1)。而其它5个分类用户的负荷功率因素虽然较低,但其用电量占总售电量的比例很小,故其影响不大。
据我们调查抽测结果的初步统计,由于各种现代家用电器的迅速普及和大量使用,居民生活用电不仅用电量有了较大的增长,更重要的是用电负荷性质有了很大的改变。它的功率因数已从过去的COSфL≈0.98下降到COSфL≈0.98。普通工业、非工业、商服餐饮业和农业生产排灌等5类用户也有了相当大的发展,其用电量呈现出继续增长趋势,但其自然功率因数仍然较低,COSфL≈0.6-0.7。
综上所述,现在“低压非大工业”用户的用电量占总售电量的比例,已从过去的10%左右上升到30%以上,并经常处于低功率因数运行状态。
大家知道,电力的无功与有功功率是同时供应的,即全电功率供应。由配电线路的有功损耗计算公式:ΔP=I2R=RS2/U2=RP2/U2+RQ2/U2可知,无功功率Q会在等值交流电阻为R的配电线路引起有功损耗,其值为RQ2/U2。
这就是说,在一定的视在功率S的条件下,如果“低压非大工业”用电负荷功率因数COSфL≈0.65,那么,其中有功功率户只占65%,而无功功率Q却占75%。所以,其无功功率超过了有功功率在配电线路引起的有功损耗,即RQ2/U2>Rp2/U2。因此,无功功率引起的有功损耗,已经成为影响整个低压配电系统线损率升降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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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现行电能表和电价制存在的问题
2.1 计费电能表的局限
按照我国制定的简单电价规定,“低压非大工业”用户的用电计量装置一律使用有功电能表。
根据有功电能表的设计原理和计量功能可知,它只能计量其用户实际消耗的有功电量(kW.h),并不能计量用户实际消耗的全功电量(kVA.h)。因此,使用户实际消耗的无功功率引起的有功损耗电量(△P),就这样漏掉了。
我们认为,现在使用的有功电能表,已经不能作为全面正确计量“低压非大工业”用户的实际消耗电量的用电计量装置和公平合理计收电费的科学依据。必须采用新品种多功能电能表取代。
2.2 简单制电价的缺陷
简单制电价亦称单一制电价,它是一种只按有功量的多少来计收用户应付电费的电价制度。这种电价制简单易懂,但它没有全面反映出电力供应的基本特点,即在满足用户消耗电量的同时,还须保证为用户提供所需容量。由于简单制电价规定,对“低压非大工业”用户不执行容量电价和力率奖惩办法,造成应收的基本电费和力率调整电费大量流失,严重影响了电力经营效益。
显然,这是一种很不完善、很不合理的电价制度。有些国家为了弥补上述缺陷,分别采取了征收用户业务费、征收最低电费和实行递增制区段电价等补救措施。这样,虽然比较符合价值规律,但是难免有“价外加价”之嫌。
我们认为现行的简单制电价,存在很多缺陷,不能作为“低压非大工业”用户合理计费的依据。
3 、改革研究的思考和措施
3.1 改革内容的思考
鉴于世界各国电价改革的趋势和我国电气化的进展,依据电价的涵义、电力供应的特点、电力需求侧管理的要求和“低压非大工业”用户的用电现状,我们本着“谁消耗的,由谁负担;谁造成的,由谁改善”的公平合理原则,按着“全电量”概念,针对现行的有功电能表和简单制电价存在的问题,提出采用最大需用容量视在电能表,实行新两部制综合电价和双费率视在电能表,实行双费率综合电价等项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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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研究制定的措施
3.2.1 采用最大需用容量视在电能表和双费率视在电能表
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模式的约束,我国电能表生产品种很少,仅局限于感应系有功和无功电能表两个品种。
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推动下,我国电能表厂家先后开发和生产了多费率、予付费、多功能等品种的全电子式电能表,现已广泛使用。1999年哈尔滨汇鑫电力仪表厂先后研制成功电子式的视在电能表、双费率视在电能表和最大需用容量视在电能表。这表明,我国现在已掌握了制造全电子式多功能视在电能表的相关技术,并具备了一定的生产能力。
视在电能表(伏安小时计,全功电能表)和多费率电能表、预付费电能表等品种电能表一样,早已纳入1965年9月科学出版社出版(王仲甫译)的《国际电工辞典第20组——科学和工业测量仪表》,它并不是什么新型电能表。
视在电能表亦称全功电能表,是以伏特安培小时表示所测的表现电能(kVA.h)的积算仪表。它能将用户负载实际消耗的有功电量(kW.h)和无功电量(kvar.h)全部测量出来,即采用视在电能表所计量出来的是全功电量,而不是有功电量。若用户仍不采取无功补偿措施,则kVA.h1≥kW.h1,那么,用户就得支出比过去更多的电费;若用户主动采取无功补偿措施,减少无功电量(kvar.h)的消耗,则测量出的电量kVA.h2<KVA.H1,那么,用户支出的电费就会明显减少。这样就可促使用户在利益驱动下,自行采取无功补偿措施,改善功率因数,达到无功就地基本平衡。因而,降低了无功电量在配电线路上造成的有功电能损耗。
最大需用容量视在电能表是在视在电能表基础上,将其功能扩展而成的。它除了计量用户实际消耗的全功电量(kVA.h)之外,同时还能够按照设定的需量周期和滑差时间测量和显示其最大需用量。解决了确定共用变压器供电或低压供电用户容量的难题。为实行新两部制综合电价,提供了技术支持。
双费率视在电能表俗称黑白视在电能表,是在复费率视在电能表基础上,将其功能简化而成。它能将一昼夜所消耗的全功电量,按照设定的两大时段(白天和黑夜)分别计量白天(峰、平)电量和黑夜(谷)电量。为实行双费率综合电价提供了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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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实行新两部制综合电价和双费率综合电价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现行的两部制电价存在着下述弊端:
a.按在装受电变压器容量(kVA)确定的容量电价,并不能调动用户移峰填谷的积极性,影响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开展。因为用户降低高峰负荷后,并没有减少基本电费的支出。
b.单纯按有功功率最大需量和有功电量来确定的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而不考虑无功功率最大需量和无功电量的客观存在。这样,不仅会影响发电、输电、变电和配电设备的供电能力,而且还增加配电系统电能的不明损失,造成电能损失率居高不下。
需要特别指出,即使全部用户都采取力率奖惩办法(增装无功电能表,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也只能是解决了电费的增收问题,并不能真正解决配电系统电能损失率居高不下的问题。
所谓新两部制综合电价,是将现行的“低压非大工业”用户简单制电价及其各项“价外加价”等进行综合统一,分别按照用户消耗的最大需用容量和全功电量,确定其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用户需求容量和电量的电费均可分级收取。
所谓双费率综合电价,是将现行居民生活用电的照明电价及其各项价外加价等进行综合统一,并将居民全天用电时间分成两大时段(白天和黑夜),制定出两种费率电价。
我们认为,按照新两部制综合电价和双费率综合电价所计收的电量和电费,不仅符合电价的涵义,而且较为完整地反映了电力供应的特点,较好地解决了现行两部制电价和简单制电价存在的弊端。还为进一步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 结语
随着电力市场的深入发展、思想观念的转变和认识水平的提高,“低压非大工业”用户计费电能表及其电价制的改革,必定会在不久的将来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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